知識社會學
依據課程社會學與知識社會學的觀點,下列哪一論述不正確? (A)族群意識會干擾課程與教學的預期效果 (B)統合型課程較不利於消弭社會階層的界限 (C)教材的選擇和評鑑過程存在著社會價值判斷 (D)不只正式課程會受到社會控制,潛在課程也一樣 知識社會學: 知識社會學此一名詞首見於本世初耶路薩冷刊布於《未來雜誌》中,培根的破除四偶像之說,可視為 對阻礙真實認知之社會條件的批判與反省 。 1924年,謝勒(Max Scheler)主編《知識社會學探究》,知識社會學之名遂廣為學術界共認。知識社會學係在研討 社會因素對於心智活動或知識之影響 ,討論的是知識是廣義的,包括觀念、意念以及法律上或倫理上的信念等,強調知識與其它社會文化「存在因素」的關係,指出理性、各種謬誤,常被社會因素所制約。 涂爾幹(Emile Durkheim)在其鉅著《宗教生活之基本型式》一書中,假定 構成知識之邏輯範疇是社會所建立的。 在教育理論上,涂爾幹特別 注重智育 的價值,強調 教育的目的在完成兒童的社會化。 他分開人的「本性」與「社會性」,前者是天賦的、生物的,後者是後天教化的結果,是文化的。教育的職能是在「本性」的基礎上另行建設「社會性」。 謝勒認為知識社會學之主旨乃在於探討如何由感官範疇之現實因素作適當的選擇,以實現理想範疇之精神成就。知識可分三個層次: 1.宰制的知識:旨在於改變世界及要求績效。 2.陶冶的知識:擴大並開展精神人格之存在與本質。 3.救贖的知識:在提升精神人格的核心,以參與最高存有的本質。 謝勒知識三分之說,法蘭克福學派(Frankfurter Schwle)的集大成者哈伯瑪斯(J. Habermas)更從知識批判和社會批判的觀點,探究知識的構成。所謂宰制的知識源自於認知的技術興趣,陶冶的知識源自於知識的實踐興趣,救贖的知識相當於由解放興趣所決定之自我反省。 批判理論(法蘭克福學派)學者哈伯瑪斯(Jurgen Habermas)在『知識與人類旨趣』(1971)一書中,認為個人對生活世界的認知興趣可分成三種類型: (1) 技術的興趣(technical interests):指的是人類在勞動的領域中關注的是對生活世界作正確、客觀的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