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障礙

有關使用於構音異常矯治的「咀嚼法」,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主要用於機能性異常 的矯正上,而非器質性異常的矯正 
(B)可使用於發聲方法的臨床矯正上 
(C)臨床矯正 時,應盡量避免音樂等聲音的干擾 
(D)臨床矯正時,可於進行咀嚼動作的同時,發出聲 音。

發聲方法的臨床矯正可使用咀嚼法或推進法,
並配合能使心裡鬆弛的各種心理療法,例:遊戲治療法、音樂治療法、自律訓練法

*咀嚼法:
讓兒童面對鏡子,張大嘴,想像嘴裡有滿口的食物,或發給兒童一些耐嚼的食品如口香糖,令其咀嚼2--5分鐘。這種方法可以促進聲帶大小的調節及自如閉合,部分矯正因機能過度而聲帶發生病變時的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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